长乐市效能办(长乐市效能投诉中心)简介
为促进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发展,维护经济发展,确保政令畅通,2002年10月,我市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效能办),负责受理全市范围内的效能问题。同时,市长公开电话也归属效能办进行管理。
主要职能:
1、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2、落实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效能工作建设的批示件。
3、负责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监督员开展活动。
4、受理对市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乡及其领导干部效能问题的投诉。
5、调查处理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6、受理不服效能工作机构对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
7、组织、协调、督促各镇乡和市直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涉及本单位效能投诉问题。
8、对各镇乡和市直单位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9、受理企业的投诉,受理市民向市长公开电话的投诉,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好反馈工作。
网上投诉注意事项:
1、投诉人务必写清投诉事由,并尽量明确投诉对象(效能办的监督对象是全市各办事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
2、投诉人请尽量留下实名与网络之外的通讯方式(不接受外地长途电话),以便在投诉件处理过程中可以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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